本網訊(黎慜)元旦、春節即將來臨,2019年是新中國成立70周年,按照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及駐國資委紀檢監察組的安排部署,持之以恒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,嚴防“四風”問題反彈,堅決破除形式主義、官僚主義,營造祥和節儉、風清氣正的節假日氛圍。
重申紀律要求——“十三項禁令”
(一)嚴禁違規用公款購買贈送賀年卡、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或用公款在系統內組織相互宴請等拜年活動;
(二)嚴禁違規用公款購買消費高檔酒水;
(三)嚴禁超標準乘坐交通工具、超標準公務接待;
(四)嚴禁違規發放津貼、補貼、獎金、實物或以各種名義報銷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;
(五)嚴禁違規組織、參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請、旅游、娛樂、健身活動;
(六)嚴禁違規用公款贈送、收受、發放禮品禮金、有價證券、電子禮券,對無法拒收的禮品禮金要按照有關規定上交;
(七)嚴禁利用婚喪喜慶事宜大操大辦借機斂財;
(八)嚴禁違規取得、持有、使用健身卡、會所和俱樂部會員卡、高爾夫球卡等各種消費卡,嚴禁違反公務接待規定及其他有關規定,打著“公務接待”“商務活動”“外事活動”等旗號,領取、發放、贈送上述卡或券;
(九)嚴禁違規出入私人會所;嚴禁組織、參加隱秘聚會;嚴禁用公款打高爾夫球;
(十)嚴禁違規組織參加自發成立的老鄉會、校友會、戰友會;
(十一)嚴禁參與黃、賭、毒等妨害社會管理秩序行為的活動和各種封建迷信活動;
(十二)嚴肅干部人事紀律,嚴禁借節日之機說情打招呼、跑官要官、拉票賄選,確保節日期間風清氣正;
(十三)嚴禁公車私用、“私車公養”或向下屬單位、服務對象私借車輛使用、轉嫁相關費用;已實施車改的,嚴禁象征性付款公車私用。
強化責任擔當,率先垂范
糾“四風”、樹新風,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是“一把手”工程和履行“兩個責任”的重要抓手。各級黨員領導身體力行、以上率下,形成“頭雁效應”。各級黨組織認真落實主體責任,采取有力措施,緊盯重點整治的 4 個方面 12 類共性問題和本單位的個性問題。各級紀檢組織按駐國資委紀檢監察組要求,在節前約談財務、公務接待、公車、食堂、接待場所等管理部門負責人,督促其認真履行監管職責,把好第一道關口。
大國重器,廉潔護航
三峽集團加強全面從嚴治黨、創建三峽廉潔品牌、助力三峽集團改革發展和做強做大做優。廣大員工要主動適應全面從嚴治黨新常態,認真履職,自覺踐行“三峽精神”。兩節期間,集團暢通監督舉報渠道,完善節日期間值班、報告和督辦制度,持續保持正風肅紀的高壓態勢;對群眾和媒體網絡反映、監督檢查中發現的發生在元旦、春節等節日期間的“四風”問題線索、重要輿情,嚴查快辦,決不姑息。以實際行動,雙壩共筑,展現新成績、新面貌、新風氣。
發布日期:2018年12月30日